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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改委2023年甬舟一体化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3-05-23 09:02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 发布:区域发展处
  •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甬舟一体化相关课题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补助金额及研究内容

    1、《甬舟一体化合作先行区集疏运体系构建研究》,拟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研究内容:梳理合作先行区集疏运现状,分析区域港口物流、产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对集疏运的需求,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陆岛联通通道和配套设施总体思路、保障措施及相关建议。

    2、《甬舟合作区公共服务合作需求及路径研究》,拟补助金额不超过18万元。

    研究内容:梳理先行区公共服务现状,分析先行区需求,研究合作的路径,重点从医疗、教育的角度出发,梳理合作区医疗、教育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探索甬舟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共享共建的可行性。

    3、《甬舟一体化背景下“普陀山”“雪窦山”两山旅游联动升级路径研究》,拟补助金额不超过18万元。

    研究内容:本课题结合国内外相关案例,梳理分析服务业升级的内涵及对文旅产业的促进作用,并论证分析将“两山旅游”打造成国内首个旅游线路黄金IP的可行性,进而研究以服务业升级推动“两山旅游”的新发展路径。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咨询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研究优势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及以上宁波、舟山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须工作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可行,研究内容要符合宁波实际,所提出的建议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宁波市发改委区域发展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以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进度安排。宁波市发改委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按规定完成立项审定程序,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后,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工作,并根据需要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情况汇报,课题评审稿完成后由宁波市发改委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10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217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徐超前,联系电话:89181711

    邮箱:49737647@QQ.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甬舟一体化发展出谋划策!


    附件:课题申请书.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