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规划课题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及有关要求
(一)研究内容
1.按照宁波“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总体要求和办法,对宁波市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总体实施情况、分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排摸,总结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工作举措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结合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重大战略实施情况、重大片区建设需求等,提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的有关思路。
3.结合评估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项目规划(包括规划项目调整、新增情况等)、推动规划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形成宁波市“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表、拟申请列入“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建议表。
(二)完成时间:2023年11月底前
(三)课题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咨询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及以上宁波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方案必须符合宁波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思路清晰,方案合理,方法科学可行,所提建议和目标任务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重大项目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课题牵头处室将对申请单位研究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3、签订合同。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按程序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课题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课题研究,需根据研究需要,向宁波市发改委进行开题汇报、中期报告等情况汇报,课题评审稿完成后由宁波市发改委组织评议审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420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茅铭芝 联系电话:89181686
邮箱:nbfgtzc@163.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附件:《宁波市重大项目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课题申请书.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