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临形势
(一)主要机遇:一是“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向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加快推进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向数字化转型。二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锚定了新高度。三是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加快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升级、循环经济发展、传统工业低碳化技术改造等,深入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向发展。
(二)主要挑战:一是目前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在利用处置方面的系统性、集成性方面仍有不足,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分散,协同处置能力不足,导致利用处置碎片化现象明显,与“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基础工程,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阶段,面临更高的要求。三是我市以碳达峰碳中和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碳达峰前重大项目集中建成投产,可能会引发固体废物产量新一轮增长,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带来压力。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基本原则,以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为主线,“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加大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力度,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升,大力促进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化、处置协同化、管理法制化、监管信息化,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的固体废物治理格局,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域建成“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美丽宁波”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突出重点。重点突破危险废物处置结构问题、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工艺整改情况、低值和不可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路问题等,加快补足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
(二)坚持科学布局,加快设施建设。加快扩大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面,优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等,因地制宜地推动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处理处置体系建设。
(三)坚持完善机制,实现务实创新。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专业技术力量参与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建设和经营,强化技术、模式和机制创新。
(四)坚持政府引导,带动全民参与。加强政府的科学引导和带动作用,以法制为基础,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调动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城乡居民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指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明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分类收运体系全覆盖,基本实现固废无倾倒;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基本实现资源无浪费;处置能力与实际产生量相匹配,基本实现设施无缺口;数字化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实现监管无盲区;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保障无缺位,全面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建成“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最终处置无害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体系。
(二)具体指标。“十四五”规划共设置16项指标,主要分五大类,其中固体废物分类收运覆盖面5项、资源化利用水平3项、无害化处置4项、规范化管理1项、数字化监管3项,贯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管理。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动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四张清单,积极开展“无废城市”载体建设,有序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二)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工作。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加快促进危险废物减量,不断推动污泥源头减量,加强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实现其它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三)加快构建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加强污泥规范运输管理,全面构建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分拣新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强其它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
(四)积极拓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推动危险废物分类综合利用,拓宽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创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大其它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推进固体废物协同利用能力建设。
(五)加强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危险废物处置结构,加大污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多元协同处置体系建设。
(六)健全固体废物闭环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数字化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执法水平。
五、重点工程项目
安排实施三大类重点工程项目,共计16项,总投资约41.5亿元。
(一)固体废物分类收运项目。包括危险废物收运体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分拣体系建设等项目,共计2项,总投资约0.84亿元。
(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共计2项,总投资约4.60亿元。
(三)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污泥干化和焚烧能力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和填埋场处置能力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共计12项,总投资约38.04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
(二)严格督查考核。
(三)加大财政支持。
(四)加强创新支撑。
(五)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