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出台背景
发展循环经济是推动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的必然路径。为更好地发挥循环经济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作用,破解资源环境制约,协同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依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189号)的基本思路,按照《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特制定《宁波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按照《规划》要求,着力推进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促进循环型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型社会,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构建循环经济创新支撑体系,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保障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力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四大章节,十六个小节。
(一)现实基础与面临形势。全面总结了我市“十三五”期间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现存的不足和短板。系统分析了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将迎来崭新的机遇:新时代和新要求将注入新动力,新目标和新趋势将创造新势能,新布局和新战略将激发循环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同时,深入分析了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将面临的严峻挑战:结构性环境压力致使减量化任务艰巨,资源瓶颈约束严峻对循环经济发展提出高标准挑战,全面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二)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组成。规划秉承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循环发展、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发展原则,以2035年全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成为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为总要求,提出我市“十四五”期间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更加完善,再生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主流,循环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批循环经济重点示范工程建成推广,循环经济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并设置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指标11项,涵盖资源循环效率、资源产出效率、生产系统和城市生活系统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四个方面。
(三)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规划》共谋划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循环型工业体系建设。重点实施绿色制造升级工程、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构建特色制造业循环产业链、加强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及促进再制造高质量发展等核心举措,加快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和产业循环式组合。
二是促进循环型农业绿色发展。以实施“三节五回收”工程为抓手,以推广农作物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综合利用为重点,着力推动农业清洁绿色循环发展,推广循环高效农作模式,构建复合型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生产过程清洁化、农废利用资源化、产业链条复合化的循环型农业绿色发展模式。
三是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型社会。以“搭把手”系统建设为抓手,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城市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群建设为载体,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高值化发展,促进城市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四是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为载体,引导全民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绿色产品消费。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工程,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和回收体系建设。
五是构建循环经济创新支撑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科技创新,鼓励绿色金融模式创新,推动数字化改革创新,重点推广互联网、5G、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服务平台等数字技术应用。
六是完善循环经济政策保障体系。加快健全循环经济标准认证体系,健全再制造、再生利用等绿色产品和技术标准认证体系,完善能效标志认证和低碳认证。制定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宁波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
为保障任务落地,在主要任务中以专栏形式,安排了绿色制造升级工程、汽车全生命周期循环产业链建设工程、农作物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综合利用工程、农业绿色发展“三节五回收”工程、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宁波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集群建设工程、塑料污染治理“7个1”三年攻坚工程等七个重大工程,作为《规划》实施推行的重要抓手。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强化要素保障和加大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