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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石化区入选首批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产业园区
  • 阅读:
  • 时间:2024-01-12 15:56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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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宁波石化区)入选试点产业园区,为全市唯一入选的试点单位。

    宁波石化区作为国内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宁波基地的核心板块,是全国率先进入“千亿元级俱乐部”的化工园区之一,曾获评国家化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全国首批“绿色园区”、首批国家碳排放评价试点产业园区,还被列入浙江省绿色低碳试点单位和产业链“链长制”示范试点单位,是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2023年9月,宁波石化区探索化工园区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路径被列入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其中低碳能源供给、产业链延伸、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做法获得肯定。

    2022年10月宁波石化区所在的镇海区被列入浙江省减污降碳试点后,镇海区随即启动减污降碳协同国家级创新单位选取,组织发改、经信部门和石化区管委会、技术单位召开交流会,多方讨论最终确定将宁波石化区作为试点申报单位。2023年7月,正式启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通过部门座谈、重点企业实地调研、收集项目资料数据、谋划建设思路、设想技术路径,形成了试点建设框架体系。

    宁波石化区将通过本次试点建设,加快打造世界级一流园区,在石化技术工艺与流程、废弃物治理、能源三大领域探索关键技术突破与创新,通过园区评价体系、企业评价体系、工艺装置评价体系三维指标评价体系全方位保障试点成效。试点期间,拟实施30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超35亿元,项目涉及大气协同治理、水处理协同治理、固体废物协同治理、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配套类、资源循环利用类等方面。预计到2026年,宁波石化区温室气体减排约150万吨/年,污染物排放量在2022年基础上削减10%。

    按照计划,2024上半年宁波石化区将试点建设政策机制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建立,2024至2025年全面推进试点,2026年总结建设成果,力争“一地示范、全域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