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象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为象山县“量身定制”政策工具箱,统筹更多力量助推象山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举措》提出,象山要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做强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主体区,打造甬舟共建海洋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浙江经略海洋县域实践样板。明确“高水平打造海洋特色产业集群,高起点推动海洋科技创新,高效率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高品质建设海上‘两山’实践地,高标准推进海陆基础设施建设”五大重点举措。
象山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天然的优势,海岸线、海域面积、海岛数量、滩涂面积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二、第四、第二,堪称全省海洋资源第一县。近年来,象山瞄准生态化、高端化、国际化为方向,积极培育“才能兼备、余生有幸”——功能材料、绿色能源、船舶建造、临港装备、现代渔业、海洋生物、滨海旅游、海洋信息八条目标产业链,全方位打造蓝色产业体系。2022年,象山海洋经济生产总值220亿元,占GDP比重达30.6%。力争通过五年努力,象山海洋经济八大产业赛道全面发力,创建形成国家级文旅品牌、国家渔港经济示范区、长三角临港装备制造基地、省低碳试点县,海洋经济总量、海洋经济规上工业增加值、涉海项目投资额、海洋旅游综合收入实现“四个倍增”,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超过40%,海洋领域R&D投入占海洋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6%,成为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