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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组织召开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现场会
  • 阅读:
  • 时间:2024-12-11 13:43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 发布:价格管理处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90 号)精神,鼓励运营企业降低充电服务费用,我委于12月6日下午在江北祥生金麟府小区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现场会,宣传解释电动自行车收费政策,查看已完成价费分离改造的充电桩,听取当前充电桩收费价费分离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充电服务制定原则等。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陈刚参加会议并作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