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山区域是宁波极重要的生态涵养区、水源涵养地和饮用水水源地,是宁波市民休憩的大花园,更是宁波红色根脉所在。保护四明山,发展四明山,推进四明山区域共同富裕,是宁波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为系统推进四明山区域绿色发展,将资源禀赋更好地转化为发展成效,原市四明山办编制印发《宁波市四明山区域共同富裕和生态保护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下一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打造革命老区“共同富裕”样板为目标,将四明山区域建成令人神往的浙东红色圣地、生态资源宝地、绿色发展高地、和谐人居福地,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重要支撑。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保护性发展,四明山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发展条件更加充足,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探索各类绿色发展模式,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要看到,四明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首位任务依然艰巨、生态发展项目管理要求提高、老龄化等因素综合影响区域社会治理、发展要素保障和区域统筹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区域协同和融合聚集为手段,以数字化改革为支撑,以多方面多领域多角度探索实践和改革创新为途径,推进区域生态增绿、产业提质、民生改善,将四明山区域建成令人神往的浙东红色圣地、生态资源宝地、绿色发展高地、和谐人居福地,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重要支撑。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山水林田湖(库)草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不断增值自然资本。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化途径。
坚持全面统筹、重点推进。促进资源要素集中,推动形成均衡一体、优势互补、各有特色、协调互动的生态发展格局。聚焦重点板块、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着力补齐产业转型、公共服务等短板。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度设计、绩效考核、经验推广和社会引导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创新推进、改革突破。注重优秀经验复制推广,积极探索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等改革举措。
围绕“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共同富裕”标准,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将四明山区域建设成为浙东红色圣地、生态资源宝地、绿色发展高地、和谐人居福地,打造革命老区“共同富裕”样板。设置18项绿色发展指标。
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合理优化镇村分级发展空间,促进国土空间科学管控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以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规制度为准绳,以提升质量为重点,坚持山水林田湖(库)草系统治理,全面深化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维护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山清水秀”的普惠优质生态产品。
推进旅游与生态保护、文化激活、教育拓展、消费升级、工会和党建活动等相融合,高质量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运动旅游、研学旅游等“多彩四明”文旅体系,统筹推进旅游产品供给、旅游线路开发和旅游服务升级,持续巩固旅游业在推进区域生态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深化“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思路,发展品牌生态农业,壮大现代乡镇服务业,适度发展绿色低碳工业,构建具有四明山区域特色的“绿色富民”产业体系。
以改善四明山区域居民出行和生活条件为出发点,适应山区服务需求,进一步健全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和能源网等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为提高城乡间要素流通效率、缩小城乡服务差距夯实硬件基础。
坚持均衡化和一体化,统筹提升科教文卫体和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人口发展分布相一致,形成区域配置均衡、优质共享的服务保障体系,保障人的全面发展。
将四明山区域作为推进革命老区“共同富裕”的试验田,聚焦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精准帮扶、生态价值转化等关键,探索推进四明山区域“共同富裕”的集成式制度创新。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认识站位,完善组织体系。
(二)建强工作推进合力,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参与。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强化用地保障,优化人才支撑。
(四)加强示范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建管制度,集中资源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标志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