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项目代码:(网络系统自动赋码)
一、项目名称 | 新设类:A(与a合作或通过a)在甲国新设B公司 新建类:A(与a合作或通过a)在甲国新建玩具制造厂项目 并购类:A(与a合作或通过a)并购甲国B企业50%股权项目 (一般应包括投资主体、合作方、投资目的地和反映主要投资内容的关键词)如有新增路径可:新设+新建或并购 | |||||||||||||||||||
二、投资主体情况(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参照以下格式,按出资额大小逐一填写) | ||||||||||||||||||||
投资 主体 | 企业名称 | 参照营业执照 | 信用代码 | 参照营业执照 | ||||||||||||||||
注册地址 | 参照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成立日期 | 参照营业执照 | 企业类型 | (下拉菜单) | |||||||||||||||||
经营范围 | 参照营业执照 | |||||||||||||||||||
近两年信用情况 | 经信用中国查询(浙江宁波:http://credit.ningbo.gov.cn/),ABCD均无不良记录,E在20**年有**记录。(ABCDE为架构图中的投资主体及其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直至其最终实际控制人) | |||||||||||||||||||
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单位:万元人民币 ) | ||||||||||||||||||||
(最新)年末 | 总资产 | 参照审计报告 | 净资产 | 参照审计报告 | ||||||||||||||||
(最新)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参照审计报告(可填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参照审计报告 | ||||||||||||||||
三、投资主体控制且本项目涉及的境外企业情况(如有) | ||||||||||||||||||||
(项目不仅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还涉及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说明该境外企业的基本信息、股权结构、经营情况等) | ||||||||||||||||||||
四、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路径国) | (下拉菜单) 国 省(州、市) | ||||||||||||||||||
最终目的地 | (下拉菜单) 国 省(州、市) | |||||||||||||||||||
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 | ||||||||||||||||||||
五、投资行业领域 | (下拉菜单) | 六、投资方式 | (下拉菜单) | |||||||||||||||||
七、项目背景情况 | ||||||||||||||||||||
(项目的必要性、前期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项目涉及的审批情况等)
| ||||||||||||||||||||
八、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1、新设类。拟建立的境外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股比、法定代表人(如有)、类型、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2、新建类。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总投资、投资构成等。提供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实物出资的需提供评估报告。 3、并购类。一般应阐述收购标的情况和收购方案。 (1)收购标的情况。 a、股权收购类项目应包括被收购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如有)、类型、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主要资产分布(行业领域和所在地)、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上市情况及最新股市表现(如有);被收购企业及其产品、技术、品牌等在同行业所处地位等。 b、资产收购类项目应包括被收购资产的构成和分布(行业领域和所在地),资产所有者基本情况(主要所有者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有比例等),专业中介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或估值(如有)等。 (2)收购方案。包括收购标的、收购价格(说明估值定价方法及主要参数)、实施主体、交易方式、进度安排等情况。提供在收购前和收购后的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 ||||||||||||||||||||
九、项目总投资额 | 美元计价金额(万美元) |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 (如6.5)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为 | (如:×万美元,×万欧元,×港元等) | |||||||||||||||||||
十、中方投资额 | 美元计价金额(万美元) |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 (如6.5)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如:×万美元,×万欧元,×港元等) | |||||||||||||||||||
十一、中方投资额构成(逐一填写出资情况) | ||||||||||||||||||||
编号 | 企业名称 | 出资方式 | 来源 | 金额(万美元) | 备注 | |||||||||||||||
① | (下拉菜单) | (下拉菜单) | ||||||||||||||||||
② | ||||||||||||||||||||
十二、中方投资的用途说明 | ||||||||||||||||||||
说明中方投资的用途(资金去向)和使用计划。
| ||||||||||||||||||||
十三、其他企业出资情况(如有) | ||||||||||||||||||||
(除投资主体、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之外,项目还涉及其他企业或自然人出资的,说明有关企业或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出资金额和出资方式) | ||||||||||||||||||||
十四、项目主要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 | ||||||||||||||||||||
(简要分析项目面临的政治、安全、经济、社会、环境等主要风险因素,并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
| ||||||||||||||||||||
十五、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 ||||||||||||||||||||
(分析评价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包括积极、有利的影响,也包括消极、不利的影响。比如:项目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对我国与有关国家关系的影响、是否存在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情形等) | ||||||||||||||||||||
十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 ||||||||||||||||||||
(阐述投资主体履行完备案手续后,进一步推进项目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 ||||||||||||||||||||
十七、希望国家依法给予协助的事项(如有) | ||||||||||||||||||||
十八、投资主体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 | ||||||||||||||||||||
十九、附件清单 | ||||||||||||||||||||
1、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3、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新设企业验资报告可用) 4、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根据公司章程,签名与承诺书一致) 5、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新建类提供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实物出资的需提供评估报告。新设类不用提供) 6、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存款证明或存款证明+银行贷款意向书)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签名与决策文件一致) | ||||||||||||||||||||
联系人 | 单位 | 职务 | ||||||||||||||||||
座机 | 手机 | 传真 | ||||||||||||||||||
地址 | 电邮 |
填报说明:
1、关于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一般应包括投资主体、合作方、投资目的地和反映主要投资内容的关键词。比如:
A(与a合作或通过a)新设B公司;
A(与a合作或通过a)在甲国新建玩具制造厂项目;
A(与a合作或通过a)并购甲国B企业50%股权项目;
A(与a合作或通过a)新设B公司新建玩具制造厂项目(或新设B公司并购甲国C企业50%股权项目)。
2、关于投资主体情况
(1)项目涉及多个投资主体的,按出资额大小逐一填写各投资主体有关信息。
(2)根据投资主体营业执照或类似文件,填写“企业名称”、“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等信息。
(3)投资主体及其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直至其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近两年信用情况。包括投资主体及其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直至其最终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4)“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等信息以投资主体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其中,净资产是指股东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可用营业收入替代。
3、关于投资主体控制且本项目涉及的境外企业情况
如果项目不仅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还涉及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则说明该境外企业情况。
4、关于投资地点
(1)直接目的地:在境外新建或并购的第一层级企业所在地。
(2)最终目的地:在境外新建或并购的最终层级企业所在地,一般是投资最终用于项目建设或企业经营的所在地。在并购项目中,最终目的地一般指被收购企业的注册地;如果被收购企业主要资产所在地或主要业务运营地与其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投资主体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中予以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直接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可以相同或不同。
(3)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并非直接目的地或最终目的地,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家和地区。如境内企业A在甲国设立企业a,由a在乙国设立企业b,再由b和出售方签署关于收购丙国企业股权的协议,则该项投资的直接目的地为甲国,最终目的地为丙国,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为乙国。
(4)下拉菜单中没有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选择“其他”。
5、关于投资行业领域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填写行业领域。项目横跨多个行业领域的,以实际投资占比最大的为准。
6、关于投资方式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新建”、“并购”、“增资”或“其他”。
(2)项目涉及多种投资方式的,以最主要的方式为准。如某项目的实质内容为投资主体A并购境外企业B的部分股权,其中一个环节是A在境外新建特殊目的公司C,则该项目的主要投资方式为并购而非新建。
7、关于项目背景情况
(1)项目必要性:包括项目与投资主体发展战略的关系、与投资主体国内外业务的关系、项目对投资主体的意义等。
(2)前期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对外谈判、投资决策等情况。
(3)项目涉及的审批情况:包括项目涉及的国内外政府审批及有关审批的进展情况,如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市场准入、反垄断审查等。
8、关于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1)新设类项目
说明拟建立的境外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如有)、类型、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对于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的说明可以适当简化或省略。
(2)新建类项目
新建类项目一般应阐述建设内容和规模、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建设内容和规模:重点介绍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技术方案、建设期限和进度安排、主要产品规模和目标市场等。
配套条件落实情况:包括项目用工、用地、用料情况及安排,道路、铁路、港口、能源供应等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安排;项目是否满足所在地技术、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要求。
(3)并购类项目
并购类项目一般应阐述收购标的情况和收购方案。
收购标的情况:股权收购类项目应包括被收购企业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如有)、类型、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主要股东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股比例等基本情况;主要资产分布(行业领域和所在地)、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上市情况及最新股市表现(如有);被收购企业及其产品、技术、品牌等在同行业所处地位等。资产收购类项目应包括被收购资产的构成和分布(行业领域和所在地),资产所有者基本情况(主要所有者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有比例等),专业中介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或估值(如有)等。
收购方案。包括收购标的、收购价格(说明估值定价方法及主要参数)、实施主体、交易方式、进度安排等情况,以及收购标的在收购前和收购后的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可作为附件提交)。
9、关于项目总投资额和中方投资额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总投资额。
(2)中方投资额是投资主体直接以及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的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以及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避免重复、多头计算。
(3)根据中方投资额实际构成,逐一填写各投资主体、投资主体控制的境外企业(如有)的出资情况。
(4)同一企业以不同方式、不同来源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的,按不同方式、不同来源逐一分行填写。
10、关于项目主要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
简要分析项目面临的政治、安全、经济、社会、环境等主要风险因素,并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如项目是否面临投资所在地政局动荡、武装冲突、恐怖主义、非法征收等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有哪些;项目是否面临经济金融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有哪些;项目是否将引发所在地社会矛盾,防范和应对措施有哪些;项目是否将对所在地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防范和治理措施有哪些等。
11、关于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1)分析评价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包括积极有利的影响,也包括消极、不利的影响。
(2)项目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如项目对所在行业技术进步、结构升级、国际竞争力提升有何影响,对上下游行业、关联行业发展有何影响,对我国产品、装备、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有何影响。
(3)项目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如项目对我国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能源资源外部供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有何影响。
(4)项目对我国与有关国家关系的影响,如项目是否符合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原则,对于共建“一带一路”有何影响,对于我国与有关国家经贸往来、人文交流有何影响。
(5)项目是否涉及我国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是否涉及我国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资源、产品、技术、服务等,是否对我国履行有关国际义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其他威胁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情形。
12、关于下一步工作计划
阐述投资主体履行完备案手续后,进一步推进项目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如计划×年×月开工、×年×月完工;计划×年×月进行资产交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