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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宁波市富通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 阅读:
  • 发布时间:2024-09-04
  • 发布机构:宁波市发改委
  • 文号:
  • 主题词:
  • 甬发改价格〔2024〕469号

    宁波市富通技工学校:

    你校《宁波市富通技工学校关于学费、住宿费标准的请示》 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号)等相关规定, 经研究,核定你校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基准价调整为6200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 浮10%,下浮不限。

    二、住宿费标准调整为1000元/生.学期。

    三、学校收取学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本复函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请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