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拟订并推动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跟踪监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形势,研究提出举措建议。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研究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参与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政策协同机制。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牵头拟订综合性政策。统筹管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协调指导公共信用异议处理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协调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行业信用工作,组织部门联合信用奖惩,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