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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波市区域信用监测》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5-03-10 14:58
  •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 发布:宁波市经济信息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全面综合评估各区(县、市)信用状况,进一步推动提升“信用宁波”建设水平,根据工作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宁波市区域信用监测》项目承担单位,相关经费不超过20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宁波市区域信用监测

    二、服务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及其他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三、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城市信用监测形势变化,建立完善宁波市区域信用监测指标体系,优化区域信用监测模型,并基于指标体系对全市10个区(县、市)信用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分析各区域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建议,做好区(县、市)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每季度形成监测报告(含市级总报告和10个区(县、市)分报告)。

    四、有关事项

    1.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2025年宁波市区域信用监测服务申请表》(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至宁波市经济信息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组织评审。宁波市经济信息中心将按相关办法组织对申请单位资质、报价、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结果确定后,将在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4.工作进度。宁波市经济信息中心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项目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前期准备,根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胡老师、0574-87021273,李老师、0574-87360812电子邮箱:creditnb2023@163.com

    地址: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307室。

    附件:2025年宁波市区域信用监测项目服务申请表.doc

    宁波市经济信息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