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发改海经〔2022〕411号)规定,现将拟通过验收项目名单以及第二笔进度资金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
公示期内,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书面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洋经济协调处
周老师,电话:0574-89186848。
通信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303室,邮编:315000。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