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市政府令第255号)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该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宁波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宁波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处室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制定《宁波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价格管理处 | 《价格法》《浙江省政府定价目录(2022版)》(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12月 |
2 | 编制2025年宁波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 | 重点工程 管理处 | 《宁波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2号)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