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能源局、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承办的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将于今年6月25-27日在宁波举办。为做好本次活动翻译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翻译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相关经费不超过25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上海合作组织能源部长会及配套活动翻译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本次会议活动各项议程中涉及的中英、中俄同传翻译(2场专家会、开幕式、1场部长会、3场平行论坛、1次欢迎晚宴计);
2、本次会议活动各项议程中涉及的中英、中俄交传翻译(双边会谈10场计);
3、技术参观路线中的讲解、解答、采访等中英、中俄翻译(2条参观路线5个点位计);
4、重要外宾会议活动期间随行翻译(30人计);
5、2家涉外酒店驻点中俄、中英翻译;
6、会场区、媒体区、餐饮区、安检等场景需要的中俄、中英翻译;
7、部分会务物料笔译翻译;
8、其他不确定场景预留的中英、中俄翻译。
(二)人员配置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承担过重大国际交流活动的翻译工作经验;
2、拟派项目译员具备有被认可的外语水平证书或与之相当的证书,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及专业能力;
3、译员数量最低不少于60名,专业配置合理,符合采购人翻译语种需要,熟悉能源领域优先;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团队应能够与委托方及时沟通,并充分尊重委托方意愿,配合委托方完成相关翻译工作;
5、因本项目为国际会议活动,为保证翻译资料的专业性,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设立1名翻译审核岗位,该岗位人员针对本项目所有译员翻译的材料进行把关、审核。审核岗人员要求对上海合作组织有较深理解、语言能力突出。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需提供资料要求
1、报价表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它体现企业实力的证书、资质、表彰等(复印件);
6、2024年财务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注: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纸质报送需做好密封。
五、组织评审
宁波市能源局将对申请供应商资质资信、团队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最高限价(含税)为25万元人民币,不承诺最低价者中标。
2、合同执行期间,不因物价波动或法律、法规的变更等而调整合同总价。
3、供应商一旦成交,本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及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4、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文件密封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019室。
联系人:单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2872,邮箱:454322198@qq.com
宁波市能源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