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宁波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研究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研究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等文件要求,开展宁波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此次开展宁波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项目共2个,要求每个项目均形成项目后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评价、效果与效益评价、目标和持续性评价、结论和经验教训等,能全面系统地反映项目情况。服务期间须保证专业团队对本服务项目相关工作提供及时响应和专家支持。
三、预算金额:10万元。
四、服务时间:2025年7月-2025年12月。
五、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所申报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要求熟悉项目领域的相关工作,曾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项目建设检查、评价、咨询等类似项目,服务响应高效、执行能力强的团队。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项目负责人应为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需遵循保密要求,项目涉及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数据等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六、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如实填写《宁波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研究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处(法规处),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研究服务项目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103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6772。
邮箱:183327524@qq.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附件:宁波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研究服务项目申请书.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