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展示项目形象、树立攻坚克难、营造大抓投资氛围的总体要求,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重点工程项目宣传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宣传重点:一是有助于提升项目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更全面地了解项目规模、意义、进展等信息;二是有助于通过宣传能向社会公众解释项目的必要性和带来的长期收益,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对项目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效的宣传,呈现工程项目对区域经济、民生改善的贡献。
(二)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三)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2025年媒体宣传执行项目申请表》,通过邮寄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改委重点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组织评审。业务处室对申请单位团队实力及行业影响力、申报方案等进行评估,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三)签订合同。宁波市发改委自公布遴选结果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项目承担单位应立即启动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404室(邮编:315040)
联系人:陈凌锋,联系电话:89181681
邮箱:923313950@qq.com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