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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新型城镇化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公开遴选的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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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5-28
  • 来源:城乡融合发展处
  • 2026年5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我委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宁波市新型城镇化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承担单位。截至5月27日,新型城镇化领域服务项目各收到1份申请书。为广泛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将延期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次面向社会延期公开遴选的综合服务项目共3个,分别是《宁波市新型城镇化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宁波市小城镇发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宁波市城市更新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各项目服务内容、补助金额及服务时间详见《宁波市新型城镇化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所申报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支撑团队,并对成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3.每个服务项目需单独申报,不接受多个服务项目打包申报。如同一申请单位需同时申报多个服务项目,须就每个申请项目提交一份申报材料。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如实填写《2026年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标准体系优化支撑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融合发展处,邮件主题处注明“2026年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标准体系优化支撑服务项目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5月15日至5月27日期间已申请的项目单位无需重复投递。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四、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502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6853

    邮箱:paddywoo03@126.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附件1:宁波市新型城镇化领域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项目指南.doc

    附件2:2026年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标准体系优化支撑服务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