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就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资料审核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波市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资料审核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发改委创业投资管理要求,每年对所有已备案创投企业进行年检。为确保年检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我委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企业申报资料开展专项审核。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提交的年检资料进行审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经营范围核查:核实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2.资金规模核查:核查实收资本、管理资金规模及资金到位情况;
3.高管资质核查: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经历、任职资格及合规情况;
4.投资对象审核:核查所投企业是否符合国家创业投资政策;
5.单个项目投资比例审核:确认投资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投资比例要求;
6.其他与年检相关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工作。
通过上述审核,形成年度年检审核报告,为我委出具年检合格意见提供技术支撑。
三、补助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7万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整),包含完成本公告第二条全部服务内容及出具相关报告所需的所有费用。
四、服务时间
2026年7月—2026年12月
五、申报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政府采购云平台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3.具有从事创投企业审计、尽职调查或相关政府委托审核工作的经验;
4.具备熟悉创业投资行业政策、会计准则及投资管理规定的专业人员团队;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六、选定标准
我委对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完全响应本次询价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及有效报价进行选定。无效报价等不纳入本次评审范围。如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即有效响应供应商为1家或2家),我委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按程序重新组织比选。
(一)评审及选定规则
1.各合格供应商中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审核服务采购中选服务商;
2.若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完全一致的情况,随机确定中选单位。
(二)评审通用要求
1.本次评审仅以有效报价作为核心评审依据,不再增设其他加分、扣分条件;
2.全程评审过程、结果均做好书面记录,留存采购评审档案。
七、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审计单位证明材料(截图或入库证明)、机构简介及近三年承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服务方案(含项目负责人及拟派团队主要成员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报价单(单独密封,不超过17万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材料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资料审核服务项目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按照选定标准确定结果后,我委将及时通知拟选定的单位联系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落实具体事项。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302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3918
邮箱:nbfgwc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