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项价格领域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信息
【服务项目1】
项目名称:宁波市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价格机制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宁波市价格体制机制改革、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及动态修订等,提供政策评估、数据分析、决策咨询等服务支撑。重点聚焦天然气、轨道交通等领域,全面梳理国家、全省、全市及横向城市价格政策体系,厘清上下游价格关系,完善价格改革政策体系和定价规则等,为深化全市价格改革,提升价格治理能力提供建议参考。项目服务期间,需形成不少于2篇专题研究报告,开展不少于2次的调研,针对近年来国家、省、市形成不少于20份涉及价格体制机制改革、宏观价格调控、民生价格保障等政策梳理分析,保障不少于3人合计100小时的专门服务工作量,建立随时响应机制。
补助金额:20万元
服务时间:2026年5月—2026年12月
【服务项目2】
项目名称:宁波市重要民生领域收费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和“民生关切”,系统梳理分析养老、殡葬、托育等重点领域收费政策,发挥价格引导作用,服务国家及省市重大战略实施,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聚焦民生需求短板,形成价格政策优化完善的建议意见,为全市民生领域收费工作推进提供信息参考和支撑服务。项目服务期间,需形成不少于2篇相关领域收费政策研究报告,开展不少于3次的实地或座谈调研,梳理分析国家、省、市、同类型城市相关政策文件不少于20份,保障不少于3人合计100小时的专门服务工作量并建立随时响应机制。
补助金额:20万元
服务时间:2026年5月—2026年12月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所申报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确定服务人员,并对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项目负责人应为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如实填写《2026年宁波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价格领域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发改委2026年价格领域服务项目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104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6863
邮箱:7733622@QQ.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价格机制改革出谋划策!
附件:2026年宁波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价格领域服务项目申请书.wps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