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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波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价格领域服务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6-05-13
  • 来源:价格管理处
  •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项价格领域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信息

    【服务项目1】

    项目名称:宁波市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价格机制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宁波市价格体制机制改革、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及动态修订等,提供政策评估、数据分析、决策咨询等服务支撑。重点聚焦天然气、轨道交通等领域,全面梳理国家、全省、全市及横向城市价格政策体系,厘清上下游价格关系,完善价格改革政策体系和定价规则等,为深化全市价格改革,提升价格治理能力提供建议参考。项目服务期间,需形成不少于2篇专题研究报告,开展不少于2次的调研,针对近年来国家、省、市形成不少于20份涉及价格体制机制改革、宏观价格调控、民生价格保障等政策梳理分析,保障不少于3人合计100小时的专门服务工作量,建立随时响应机制。

    补助金额:20万元

    服务时间:2026年5月—2026年12月

    【服务项目2】

    项目名称:宁波市重要民生领域收费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综合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和“民生关切”,系统梳理分析养老、殡葬、托育等重点领域收费政策,发挥价格引导作用,服务国家及省市重大战略实施,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聚焦民生需求短板,形成价格政策优化完善的建议意见,为全市民生领域收费工作推进提供信息参考和支撑服务。项目服务期间,需形成不少于2篇相关领域收费政策研究报告,开展不少于3次的实地或座谈调研,梳理分析国家、省、市、同类型城市相关政策文件不少于20份,保障不少于3人合计100小时的专门服务工作量并建立随时响应机制。

    补助金额:20万元

    服务时间:2026年5月—2026年12月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所申报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确定服务人员,并对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项目负责人应为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优势,如实填写《2026年宁波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价格领域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通过邮寄(一式六份)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邮件主题处注明“宁波市发改委2026年价格领域服务项目申请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组织评审。宁波市发改委将对申请单位资质、团队实力及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104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6863

    邮箱:7733622@QQ.com

    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申请,为宁波价格机制改革出谋划策!

    附件:2026年宁波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价格领域服务项目申请书.wps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