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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机关第二幼儿园东部新城托育中心保育费试行价格的批复
  • 阅读:
  • 发布时间:2026-04-30
  • 发布机构:宁波市发改委
  • 甬发改价格〔2026〕213号

    宁波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东部新城托育中心保育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明确托育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5〕163号)精神,现就东部新城托育中心保育费试行价格批复如下:

    一、全日托乳儿班3800元/生·月,托小班3400元/生·月,托大班(混合班)3100元/生·月;半日托每生每月收费不超过全日托的50%。

    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

    二、伙食费应按实收取,多余部分退还婴幼儿家长。

    三、上述标准从2026年5月6日起试行到2028年4月30日,期满后正式定价;试行期间我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