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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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03 00:00
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发布:信用管理处(财金外资处)
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在促投资、稳增长中的积极作用,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融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偿债保障、严格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发挥企业债券的直接融资功能,科学设置发债条件,简化发债审核审批程序,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大力支持市场化运营、资产真实有效的企业以自身信用为基础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附件:
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docx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