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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租金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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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10-22 15:09
  • 来源:价格管理处
  • 一、背景

    高新区公共租赁房一期(凌云公寓西区)于2013年11月交付使用,功能定位为集体宿舍,总建筑面积70390.31平方米,现行收费标准为成套住房(单间公寓)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90元,非成套住房(集体宿舍)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1.50元。2019年启动装修改造工程,计划分三期实施,2021年底前完成总体改造。装修改造面积约510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宿舍重新装修并进行配套设施提升及相应的水电改造;对所有楼栋公共区域吊顶、墙面、照明系统等重新装修更换升级;增加智能能源、门禁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更换升级;公共部位设施、附属道路、铺装、绿化、管线整改提升。改造后按计划房间总数为1291间,其中单人间184间(含2号楼100间)、二人间420间、四人间687间,总床位数3772张。室内均安装了集成卫浴,配置指纹密码锁,增加空气能24小时热水供应。

    二、政策依据

    (一)《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19号)

    (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11〕107号) 

    三、主要内容

    高新区凌云公寓一期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20元;楼层、朝向差价率标准分别按照各幢、各楼层差价代数和等于零或接近于零的原则合理制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政策原文:《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租金标准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