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度宁波市会展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甬服务会展〔2021〕52号)文件要求,经各组办单位自主申报、第三方现场核查、联合初审、专家评审和市相关部门审核等程序,2022年度第二批次7个市场化会展项目符合相关补助奖励条件和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凡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须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向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反映。同时,对有异议的补助展会项目后续事项原则上暂缓实施。联系人:赵建超,电话:0574-89382492,传真:0574-89382667。
附件:2022年第二批次拟补助奖励市场化会展项目及金额一览表.docx
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
2022年11月21日